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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产假女职工多少天?奖励假有多少天?产假津贴有多少?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产假女职工可以休息178天。根据有关法律法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应享有98天的产假。广东省根据我国有关生育法规,对女性员工在享受98天的产假的同时,增加了80天的奖励假。所以有178天的产假。
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第三十条符合的法律、法规法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法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法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法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