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
1. 企业法人全生产责任制
【资料图】
2. 工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3.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 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6. 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 项目生产经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8. 项目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9. 办公室安全制度
10、后勤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消防保卫科安全制度
12、项目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劳务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钢筋工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16. 模板工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17. 混凝土工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18. 水暖电工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19. 砌筑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20、瓦工、抹灰工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21、架子工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22. 木工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23. 电焊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规范,主编制公司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消防事故隐患,消除粉尘毒害,负责督促安全和措施计划的落实。
二、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各种安全。对各级干部和有关人员,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教育。
三、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亲自组织有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
四、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 表彰先进,分析事故规律,制订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五、注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随时协调和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关系。
工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贯彻“劳动保护法”,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提供劳动保护及有关保障用品。
三、每月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提高和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纳入生产计划或方案,生产任务、优先安排。
五、改善生产环境,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证施工不扰民无污染、噪音。
六、保证生产安全采取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要求。
七、严禁生产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每月召集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安全检查,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九、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全面负责,根据安全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施工工作,主动编制和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对于新工艺、特殊工程或高、大难项目应单独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报公司安技科审批。
二、按劳动保护法规的要求,决定作业场所的布置,保证各种防护设施齐全、安全可靠,操作地点保持整洁。组织安技人员按时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和改进,如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公司经理汇报,同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负责彻底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