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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金华市科协在永康举行《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下简称《条例》)宣传解读活动,全市科协机关、市级学(协)会秘书长、科普融媒体联盟成员等60余人参加。
金华市科协党组成员孔春林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奠定坚实基础》为题,对《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进行现场解读报告。孔春林讲述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制定出台的过程、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并着重从《条例》总则、科普组织管理、部门任务、科普资源、科普活动、科普人才、保障措施等方面,结合自己多年的科普实践工作经验,对《条例》进行系统解读,内容全面,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对做好地方科普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孔春林表示,《条例》提出要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孔春林表示,要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积极履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牵头职责,持续强化科普工作职能,广泛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努力推动新时代金华科普工作创新发展。 自《条例》发布以来,金华市科协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条例》宣贯,通过专家解读、新闻宣传、科普画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确保《条例》规定落到实处。
5月2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在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浙江首个贯彻落实《科普法》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首个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