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特约记者 高列)近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青海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十四五”期间,该省将面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通过免试申请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方案》强调,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乡镇卫生院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组织大学生上岗后3年(含)内完成一轮培训,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不断提高其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在3年(含)以上的,按规定可享青海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建立健全大学生乡村医生荣誉表彰制度,在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等方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倾斜;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各项收入补助政策,并按照各地现行政策落实社会保障待遇,逐步落实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机制;鼓励各地按照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对大学生乡村医生在待遇保障方面予以倾斜,进一步提高其工资待遇和岗位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