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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饶日报 记者 郑欢
市民咨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3年度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有所调整。与上一年度相比,缴存额上限标准提高了392元,下限标准提高了54元。
据介绍,按照2022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2912元标准计算(上饶市统计局数据),依据上限标准计算方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3×12%×2(单位、个人两部分),2023年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标准为4974元/月(单位、个人两部分);依据下限标准计算方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5%×2(单位、个人两部分),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标准为690元/月(单位、个人两部分)。中央、省驻饶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依照本标准执行。
采访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暂有困难的用人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报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缴存最低金额按缴存下限标准60%即414元/月执行。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原则上每年公布一次。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