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曾经有一部电影有这样一句对白:“刑事律师看到坏人善良的一面,离婚律师看到好人丑陋的一面。”在婚姻面前,伤透人心的多数都是世人眼中的“老好人”。记得某综艺里有位嘉宾吐槽自己的老公,总是对她发脾气,可在朋友面前老好人,从来不说重话。朋友凌晨去机场,他会赶着去送。等到自己买了新包新鞋,他的态度却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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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没品位。
“你给我换回来,真不该把你当人看,你就是贱!” 就算出门五分钟的路程,让他送一下,出口就是:“你自己没长腿啊?”
太多人如此,陌生人/朋友面前很客气,独独把家人当出气筒。有句话这样说的,“所谓死心,就是一个慢慢累计失望的过程。一次次伤心,一次次绝望,心火也随之熄灭。等攒够了失望,也就该离开了。”在我接手的离婚夫妻中,他们离婚的原因形形色色,但5成以上离婚的,往往是在婚姻中积攒了太多失望。
01
结婚前,我们对自己的配偶都有所期待,但一旦走进现实,发现与自己的预期不符,你会尝试接受?还是选择改变?或是离开?在我接手的一个离婚案件中,曾有一位30+当事人跟妻子离婚的原因是,女方结婚后由于疏于对身材的管理,胖的超出了丈夫所能接受的底线。他们婚前曾口头协议过,列出各自的期望值和底线,若有一方超出底线,便可以提出离婚。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即便妻子跟结婚前的身材相比是胖了,其实确切的说是丰满了,但站在人群里依然很漂亮,很多外人也包括我在内,都无法理解这个丈夫对婚姻容忍度的底线究竟是什么?
我对他们进行了多次调解无效后,两个人就这样结束了仅仅维持了3年的短暂婚姻。当调解无效时,我还记得当时当事人的妻子对我说的话:“律师,其实我也忍了他好久,睡觉打呼噜磨牙,从来都不顾及我有没有睡着,离就离了吧”俩人如此各取所需,忠于自己,遵守协议,没有拖泥带水的样子。
02
结婚意味着两个不同的人要组建成一个小家庭,彼此的相处更赤裸,你期待对方展现多大的透明度?曾有一对35岁出头的夫妻,男方在一家大型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女方在一家上市企业做会计,婚后两年,夫妻感情恶化,在男方母亲的建议下,双方施行AA制,各自挣的钱和名下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各自管理和花销。但是妻子性格强势,一直要求丈夫公开个人财务透明度,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老公到底就挣了多少钱,也不知道他花了多少钱,还不知道有没有背着她,把钱给别的女人花。可是他的老公就是不肯交出财务权,妻子为了要丈夫就范,毅然提出分居以此威胁,结果触怒丈夫一发不可收拾提出离婚。离婚时,妻子坦言其实并不想离婚,可是事到如今也难再挽回。
这也暴露了一个事实:钱=女人的安全感。夫妻两个人谁都想掌握财务,女方处处进逼,男方反咬一口,最后一拍两散。这个时候的女方无比伤痛和失落。很多时候,夫妻走到离婚都没明白,好幸福美满的婚姻必然跟钱脱不开干系。尤其是婚后家庭财务管理,所谓“家家都有自己的管钱之道”,婚后财务处理得当,将会为婚姻锦上添花,但如果处理不当,甚至有可能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03
曾经在我们的律所遇到这样一个男性当事人。初次交流,他自称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希望了解一些关于夫妻间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费用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原来,他是两个女人的丈夫,只是因为妻子在老家,这个现在和他一起并孕育孩子的女人,是他出轨的对象。如今这个女人逼着他妻子办理离婚,给孩子上户口。我坦诚地告诉他类似这种情况,他在法律上是需要付出一些代价的,即使离婚,他都有责任抚养家庭及将对家庭的伤害减到最低。这也是我作为一个家事法律律师,对社会及伦理范畴所要肩负的责任。而且如果决定诉讼离婚的话,一场官司打下来,很少能有原告实现自己最初的利益诉求,不如先看看能否先跟妻子坐下来谈一谈,毕竟他跟第三者已经有了孩子,也许协商的效果要比直接对簿公堂好一些。这位男性沉默了许久,从神情可以感觉出他的烦恼和痛苦不是伪装的。他当时的处境,就是既不想也下不了决心和妻子离婚,同时也不忍更不敢丢开这个女人和孩子不管,他疲于应付,做不了任何决定。一周后,我再次接到这个当事人电话,他说已跟对方聊过了,双方话不投机,实在没得商量,打官司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我们这里办理的很多案件,同样也是因为男性出轨,愿意主动放弃财产净身出户的。很多会夸赞说这个男人太有义气了,其实不然,因为还是反映了很多男性在这个社会中,他们是能力者,即使净身出户本身也是有资本的,比如多年来的稳定工作,人脉等。这些都是无论怎么离婚分割财产都不会被分割掉的。但是也有反面的,曾经有一个男当事人来所咨询,他说他把几十年来的打拼的巨额财产,全部都给了女方和小孩,他本以为自己之后还能赚,没想到因为疫情,公司破产,还欠下一屁股债,他连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要去律师帮忙重新分割财产协议。所以男人们请谨慎净身出户,除非你有足够的资本,不然到时候追悔莫及的还是你。
04
做离婚这么多年,很多人对离婚律师还是带着有色眼镜看待,他们总会觉得我们过于袒护女性,其实并非如此。很多时候,婚姻的破裂充满了苦涩,其中一方甚至双方都可能有过错。很多女性做出离婚的选择对她们而言并不容易,这是在权衡了无数次利弊后才做出的决定。但当她们终于鼓起勇气提起离婚,如今却被“离婚冷静期”所制约,没办法如愿离婚。没人知道一个月内,又会发生什么变故。对于那些在婚姻中苦苦挣扎的人,多一分一秒可能都是折磨。另一方面,“离婚冷静期”可能会给弱势一方带来无法预见的困境,比如在婚姻中遇到家暴的女性们。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婚姻中弱势方的权益,是我的使命也是这个社会需要反思的地方。我一直劝诫婚姻中的女性别太过份牺牲,要懂得保护自己。前不久某杂志中发表的「那些因婚致贫的人」中提到,现在女性虽然在社会上独立了,但是一到婚姻里,存在一种“男主外,女主内”的文化惯性,加上生育这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很容易回到那种女性默认牺牲的模式。很多中年夫妻离婚不是突然遇见爱情,而是丈夫有外遇多年,妻子为照顾家庭牺牲工作,一家依靠丈夫维持生活。或者是为了年幼的孩子有个完整家庭,而默默忍耐等到孩子长大懂事后才决定离婚。女人要懂得“嫁人”不是一张长期饭票,女性应该要有危机意识,如果是家庭主妇,更要注意规划属于自己可以支配的金钱。危机不一定是婚姻危机,万一对方失去工作能力,至少有一笔钱可以应急。女性也应该要学会独立。很多基层女性面临着离婚后因为不够独立不敢离婚的现状。部分女性婚后早已为家庭放弃事业,离婚时或许年逾50,再重新开始工作有一定困难,离婚经济补偿也只是有限的,这其实对很多基层女性而言是不公平的。那些长久保鲜的婚姻,从来不是一个人单打独斗,只有夫妻双方携手与共,才能披荆斩棘。
这些年,我面对无数离婚个案,「出轨」在我眼里都不算是什么理由。还有些家暴、PUA、婚内强奸……亲密关系里伴随着太多隐秘的控制与暴力。这也是这个新时代凸显的问题,作为离婚律师我见过太多的人性的不堪,复杂疑难的婚姻问题。如果婚姻不能继续,建议理智结束、及时止损,不是所有的坚持都能得到圆满的结果,争取自己应得的财产、利益,尤其是诉讼离婚时,曾经相爱的两个人,离婚时撕破颜面,实在是一件可惜的事情,那不妨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代为处理,由第三方代为处理其中的争议,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最大限度的顾全双方的感情,避免双方面对面的争锋相对,导致感情进一步破裂,对于有孩子的夫妻双方,尤其重要。当一段婚姻面临结束时,我希望你去思考和反思,曾让我们满心期待的婚姻为什么反而成了苦恼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