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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村民黄德义因私自搭桥收费而被判刑一事,引发公众关注。7月9日,当地一村民向南都记者表示,以前每次往返白城,都要交过桥费经过此桥。瓦房镇一商户告诉南都记者,私搭浮桥被拆除之前,需要交费才被允许通行。浮桥未拆除时,可以缩短路程几十公里,两地居民都还是乐意付费使用浮桥,而拆除后,两地的居民就只能绕路。
移动浮桥。
据南都此前报道,洮南市人民法院2019年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05年至2014年,黄德义伙同他人在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至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安全村洮儿河河道私自建船体浮桥,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2014年冬,又出资并组织在该处河道私自建固定桥。此后至2018年10月,由黄德义组织排班并规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共计52950元。
2019年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另外17名涉案人员也分别获刑。其中,黄德义家有3人被判刑。
上述判决作出后,黄德义进行了申诉。他在申诉材料中提出,建桥是为了方便两岸村民春耕及秋收,不存在强拿硬要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数额过高。他说,没有向过路人强制要钱,自己光焊船体就花了13万多元,此外还有搭建费用,收取的“过路费”没有超过成本。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他已经退还全部赃款。
7月9日,瓦房镇附近一村民告诉南都记者称,以前每次往返白城,都要经过这座桥,曾被要求交过桥费。
南都记者从瓦房镇附近一商户处了解到,私搭浮桥未拆除之前,需要交费才被允许通行。浮桥已被拆除好几年了,未拆除时可以缩短几十公里路程,两地居民都还是乐意付费使用浮桥。拆除后,两地的居民就只能绕路。该商户表示,“这件事情很难评价,如果搭桥是为了便民,那么收费性质就变了。”
南都此前报道,7月9日下午,瓦房镇政府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确认,浮桥确实存在收费情况,“也不是强制的,大伙儿就图这一块儿近”。对于网上有声音指出,黄德义在搭建浮桥的过程中存在把道路挖烂的情况,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表示也不存在黄德义垄断浮桥过路的情况,“修道怎么还能挖路呢?桥要是不好走,也没有人会选择从这里走。”
南都记者获悉,近日,洮南市副市长刘洋表示,针对“黄德义私搭浮桥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洮南市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决定,近期将在振林村附近建设一座便民桥,力争在秋收前建设完成,同时,洮南市将进一步完善交通路网,对振林村附近公路桥架设进行论证。
采写:南都记者 彭雨欣 实习生 陈梓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