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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厅5月26日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适应最新环境应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结合近年来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成效及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对2014年出台的《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规﹝2014﹞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6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sh@jshb.gov.cn,联系电话:025-86266808。
二、将纸质版意见寄至: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邮政编码:210036),并请在信封或快递单上注明“《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