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嚼口味王,横扫困意,凤凰涅槃,老子光芒万丈”“来颗槟榔,状态拉满,逆风飞翔,老子势不可挡”“成王霸道是每个人的欲望,吃完这颗我们冲出地牢”……近日,知名说唱歌手黄旭等人发布了一首新歌《上劲儿》,其中歌词部分引发不小的争议,被网友解读为“口味王”槟榔的广告歌曲。“国家相关部门早就出台过禁止宣传推销槟榔的规定,这种歌曲不违规吗?”不少网友纷纷表示不理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8日,新黄河记者向口味王公司求证此事,该公司品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国家从法律层面暂未明确限制槟榔广告,只能在其广告内容中进行审核,看宣传内容是否有违规。相关律师则表示,歌曲中有误导消费者认为槟榔有“提神去乏”等功效,或涉嫌虚假宣传。
新歌宣传槟榔惹争议,律师认为涉嫌虚假宣传
近日,知名说唱歌手黄旭、BOSSWang、欧启蒙等人发布的新歌《上劲儿》在网易云音乐、微博等网络平台上线,歌曲中有“嚼口味王,横扫困意”“快速提神,任督二脉全通”“来颗槟榔,状态拉满”“口味王槟榔,配大好河山”等歌词,被网友指为“口味王”槟榔打广告。新黄河记者查询发现,4月29日,“口味王”槟榔在其官方微博曾发布“#口味王草莓音乐节#提神快放肆嗨!说唱教官黄旭等你!”等内容。歌手黄旭也于今年5月2日在个人微博发布“#口味王草莓音乐节#在【口味王槟榔提神快特调馆】,和大家喝槟榔特调玩互动,结束直奔草莓舞台!有口味王槟榔经典咖啡味加持,提神快放肆嗨,演出感觉更#上劲儿#感谢口味王,下一站,继续提神开燥!”等内容。5月11日,记者发现,以上两条微博均已经删除。
5月8日,新黄河记者向口味王公司求证此事,该公司品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媒体采访。此前,据红星新闻报道,“口味王”公司曾答复消费者投诉称,这属于说唱歌手本人的艺术创作行为,与公司没有关系。新黄河记者试图联系黄旭相关经纪公司了解情况,但未得到有效回应。
5月9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告诉新黄河记者,目前槟榔制品较为尴尬,《广告法》明令禁止香烟广告,但暂未明确限制槟榔广告。“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主要依据的是《广告法》,监管部门只能在其广告内容中进行审核,看宣传内容是否有违规之处。”
针对这首歌曲,不少网友认为,哪怕是广告歌曲,“横扫困意”“状态拉满”“势不可挡”等歌词,把一级致癌物的槟榔“去毒”化,包装上“提神醒脑”的噱头,有违反广告法嫌疑。对此,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张璐律师认为,此歌中有误导消费者认为槟榔有“提神去乏”的优点,过度夸大了槟榔功效。根据《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中不得有危害人身安全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槟榔广告屡禁不止,目标瞄准年轻人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7年,槟榔就被国家相关部门列入一类致癌物。2019年3月,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停止广告宣传的通知》,要求所有企业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
然而,在禁令下,依然阻止不了槟榔的广告宣传。近几年,槟榔产品仍在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网络直播等节目中频频现身,以冠名、赞助、软植入等多种形式出现,且宣传方向逐渐迎合年轻群体。街舞、说唱、电竞、脱口秀,为“嚼槟榔行为”披上了“酷”、年轻以及活力等形象的外衣。这些年轻受众群体的节目,成为槟榔企业的重点投放对象,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7年至2019年,“口味王”槟榔连续三年赞助了湖南卫视春节晚会;2018年,槟榔品牌“和成天下”赞助芒果TV美食综艺节目《野生厨房》;2019年,“口味王”赞助网剧《怒晴湘西》;2020年10月,“口味王”成为《这!就是灌篮3》节目独家冠名方;2021年7月,“口味王”赞助了《说常听我的2》、《这!就是街舞4》两部综艺。在节目宣传中,槟榔主打提神醒脑等“功效”,在《这!就是街舞》中,宣传内容强调槟榔能在选手疲惫、困倦时迅速提神,甚至能帮助他们“秀翻全场”,对槟榔致癌性、成瘾性则避而不谈。
2021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下发了通知,决定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在禁令之下,“口味王”槟榔调整宣传方向,转战线下推广。2023年2月份,口味王联名地下8英里,举办线下说唱比赛;2023年,更是知名音乐节草莓音乐节的合作伙伴,跟随音乐节先后参与上海站、长沙站、武汉站、成都站的宣传。为实现线上宣传,“口味王”槟榔与BossWang、黄旭等一众说唱歌手在微博上相互“喊话”进行产品推广。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目前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发布的通知,以及国家广电总局以办公厅通知的形式“叫停”槟榔广告,其法律效力并不好认定。“这些通知只是行业自律,监管部门必须依据广告法,方可实施监管,而《广告法》中针对槟榔并无相关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网络视听平台违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监管要求,允许槟榔及其制品的广告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宣传,此类行为应受到相应处罚。”张璐律师认为,国家广电总局应该尽快出台禁止宣传槟榔及其制品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对利用有线电视或网络传播、宣传槟榔及其制品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形成有效约束。
槟榔千亿产业背后,陷入致癌争议
针对槟榔的争议由来已久。新黄河记者了解到,早在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就将槟榔列为一级致癌物;我国原食药监总局在2017年公布致癌物清单时,也将槟榔列入一级致癌物。2019年,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要求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促进早诊早治。2020年,我国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四川南充、四川成都、浙江义乌、贵州遵义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要求下架并禁止销售槟榔食品。
与此同时,围绕槟榔种植、生产加工、销售早已形成了庞大产业链。尽管近年来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不断发声,表示槟榔具备致癌性且反复咀嚼可导致口腔癌的发生,依然没能阻止它的飞速扩张。据《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9月披露数据,2011年至2018年,中国槟榔产业产值从558亿元上涨至781亿元,且呈继续上涨趋势。其中,海南作为国内槟榔主产地,是海南省政府大力倡导发展的“三棵树”之一。截至2019年底,全省槟榔种植面积达178万亩,是海南230万农民的重要经济收入来源,占全省农业人口的41.37%。
湖南则是中国最大的槟榔加工、消费基地。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7年中国槟榔行业竞争格局与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显示:湖南省目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槟榔生产企业有127家,其中规模企业7家,5000名员工以上的生产企业3家,员工最多的一家企业有20000多人。从事槟榔生产、销售的人员超过500万,带动相关产业超过400亿元,成为支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据“口味王”槟榔官网显示,口味王集团始创于2000年,总部位于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是国内大型槟榔食品制造企业。公司现有员工近3万人,已落成8个生产基地,占地近千亩,分布湖南、海南两省。作为槟榔食品制造业的大佬,口味王集团曾在2018年表示,下一个十年要将口味王发展成为千亿企业,走向世界。
除湖南外,槟榔产品在广东、海南、湖北、江西、贵州等多地也有广泛消费基础。如今,槟榔产品的植入广告屡禁不止,并有“死灰复燃”之势头。槟榔这个千亿潜力的产业,未来又会何去何从?
新黄河见习记者:李庆斌
编辑:刘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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