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3-024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相关资料图)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计 25 人,全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7,500
股,占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 152,244,000 股的 0.12%。
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
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
励计划;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
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宇
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0 年 6 月 8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 月 27 日为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 万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
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
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 万股。公司于
权人的公告》;
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5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8.5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
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
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
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 日
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94,000 股;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
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
注销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 万
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为 1.6 万股;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9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 万股。公司于
权人的公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
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
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
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7,500 股;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
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
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7,500 股;
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为 9 万股;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0.9 万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
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
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
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届满。
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
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 年扣除激励成本
本为 228.48 万元,公
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3,600 万元。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
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
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
核查,第二个解除限售
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期内,预留授予中除 1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不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
参与此次考核,其余 25
例:
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
皆为“优良”。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按照解除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限售比例解除限售。
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新总股本 152,244,000 股的 0.12%;
预留授予部分获授 预留授予部分本次可解除 预留授予部分剩余未解除
预留授予对象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股) (股)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业务)人 355,000 177,500 0
员(共 25 人)
合计 355,000 177,500 0
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26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6.5 万股,
现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上表“预留授予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已扣除其获授的 1 万股。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2 名已离职激
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 万股。其中,1 名已离
职激励对象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 万股。
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 万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一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件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
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等),
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25 名激励对象的 17.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满
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25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
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17.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
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
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二期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考核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宇环数控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九、备查文件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