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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珲春市人民法院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前进进程中,以深化执行机制改革为突破口,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一条执行案件集约化管理的道路,成立执行辅助数智中心,实行“1+2+N”模式,研发“执行集约化协同平台”,深化流程再造,执行辅助事务机制改革落实落地,在改革进程中,信息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珲春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信息化支撑力度,突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瓶颈,实行执行档案单套制管理模式已四年有余。在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变现、执行实施、终本恢复等方面形成了完备的“线上”运行方案,实现全流程“慧执”办理。在执行档案单套制管理模式下,珲春市人民法院以集约化为契机,研发上线“执行集约化协同平台”,将线上流程优化补充,形成完备的基于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的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新方案。
实行“1+2+N”模式,即以1个指挥中心为中枢,下设执行辅助数智中心和执行监管中心,在执行辅助数智中心下设N个事务性团队。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全过程均由线上提交,智能流转,实时可查,利于监管,承办人只需承担案件分析和选择具体实施举措即可,在全流程线上事务集约化模式下,结案平均用时缩短近一半,且工作质量也有了显著提高。
制定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实施细则,将执行流程拆分为多项子任务,厘定辅助人员权责、任务、负面“三张清单”。依据清单研发建设“执行集约化协同平台”将执行和解、查控、实施、外勤、网拍辅助、警务保障、记录归档环节有机衔接,以“派单”方式落实到人,以“临期”“超期”提醒方式实现督办预警,执行法官通过平台随时发起辅助事项申请,流转至各事务小组组长处,组长进行下一步任务分配,流转过程全程留痕,同时引入“数助决策”,将辅助事务工作量、派单完成效率、流程节点查看、效率提高程度以可视化方式供组长、执行法官、执行局领导参考、监督、决策,从而形成辅助事务发起、接受、办理、反馈、监督等全链条闭环式集约路径。
据统计,通过“执行集约化协同平台”将执行和解、查控、外勤、网拍辅助、警务保障、记录归档环节交由18名“专员”集约线上办理,辅助事务流转准时率达100%。2023年1-4月,珲春市人民法院在执行收案1652件,同比增长41.68%的情况下,结案达到1448件,同比增长52.9%。案件执结率、执行到位率、到位金额同比分别增长7.19%、8.34%和10.32%。结案平均用时缩短8.3天。
同时,针对生效证明开具难的问题,珲春市人民法院将生效证明开具工作纳入中心工作职责范围,上线生效证明自动推送平台,支持依据案件生效情况自动生成生效证明并加盖签章,当事人可以通过短信中附带的短信链接、电子诉讼平台PC端或者自助服务终端自助下载生效证明文件,实现生效证明、执行依据线上流转,实现全案件类型“审执衔接”,当事人不用再往返法院开具相关证明即可申请强制执行,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在此期间,珲春市人民法院不断挖掘技术潜力,研发“执行智续”小能手,执行人员可快速通过移动终端查看冻结临期案件信息,助力冻结财产管理。全方位梳理RPA人工智能机器人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在前期应用技术上,形成RPA技术应用工作规范,引入执行文书自动签章,特别是立案环节的“八书”,利用RPA自动化性能批量生成文书,增加电子签章功能,大幅减轻立案人员工作负担,实现执行文书自动屏蔽辅助公开。通过RPA技术,在事务性工作充分集约的基础上实现再次“集约”,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效能。
着力打造“联村联社平台”,强化网格横向协同能力,建立法官(执行员)对接社区(村委会)模式,上线“联村联社平台”,将“联村法官(执行员)”“联社法官(执行员)”名单、联络方式等予以公布,将基层治理单位与人民法院开展对接的人员以司法联络员的名义纳入到平台当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细化协执清单,将协执事项确定为协助查人找物、协助送达法律文书、协助现场执行、见证执行、协助促进执行和解、协助监督被执行人限制消费行为、进行执行宣传等,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及多元解纷能力水平。(郎华 李佳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