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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称,2023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022年度的26262元调整为28062元,因此月缴存额上限相应由6302元调整为6734元。
目前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仍为1960元,为此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仍为1960元,月缴存额下限仍为196元。若2023年度内福建省政府对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实行,则新开户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已缴存单位新开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以职工本人上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逐一核定。2023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按规定如实统计、申报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并以此为基础核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月缴存额,严格执行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限高保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