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
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已进行了事前审查。
过了解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
础上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或被其控制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潘同文、彭万红、涂子沛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