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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 (通讯员 戚维鹏 柏玮娜 记者 邱凌) 记者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开展为期半年的“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经营主体各类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聚焦社会舆论关注度高、违法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排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线索,如重点排查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和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领域违法失信线索;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高效查办总局通过上级交办、部门协作和舆情监测等渠道交办督办的重点案件,对涉嫌刑事犯罪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要依法依规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等行政处罚;惩戒一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将查处的严重违法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增加检查频次、加强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在市场禁入、招标投标、融资贷款、荣誉授予等方面进行限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例,集中曝光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情形的经营主体,梳理3年来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且未获准信用修复的经营主体,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信用监管新格局。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依法诚信经营是每一位经营者应尽的责任义务,请自觉维护好稳定有序和谐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