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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辽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娟到兴隆镇检查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民侨外工作委员会委员参加检查。
检查中,该镇统战委员、宗教场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兴隆镇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以及宗教场所建设运行情况。
刘春娟强调,要始终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牢牢把握宗教领域意识形态话语权和主导权,切实做好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要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加大《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力度,巩固宗教工作督查成果,坚决遏制各类非法宗教活动。要大力支持宗教界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凝聚团结奋斗的共识、合力,积极投身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通讯员/徐阳
@魅力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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