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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昨日消息,《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近日印发。《意见》提出,坚持把能源保供稳价放在首位。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国内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积极推进能源资源进口多元化,以常态能源供应有弹性应对需求超预期增长,全力保障能源供应持续稳定、价格合理可控。
《意见》要求,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夯实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础,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扎实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深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坚定不移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增强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主要目标方面,《意见》提出,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在47.5亿吨标准煤左右,能源自给率稳中有升。原油稳产增产,天然气较快上产,煤炭产能维持合理水平,电力充足供应,发电装机在27.9亿千瓦左右,发电量在9.3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在3.1亿千瓦左右。结构转型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
根据《意见》,今年将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进一步夯实化石能源兜底保障基础,大力提升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水平,有效应对能源市场波动和风险挑战。夯实化石能源生产供应基础。有序推进煤矿先进产能核准建设,推动在建煤矿尽快投产达产,增强煤炭增产保供能力。积极推动玛湖、富满、巴彦及渤海等原油产能项目上产,加快建设陕北、川南、博孜—大北等重要天然气产能项目。
“2022年我国原油消费超七成依赖进口,进口来源国相对较为集中,90%通过海路运输。”申银万国期货能化高级分析师董超告诉期货日报记者,不过,我国正在不断拓展石油来源地,并加大对管道运输石油的投入。未来我国将延续“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在国外更多地参与勘探、开采,获得石油开发权,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国内方面,将继续加大勘探力度,目前的热点地区如西南地区页岩油、海上油田等将迎来新的爆发期。
光大期货研究所能化总监钟美燕介绍,国内石油增量主要来自中西部盆地和海域,其中近70%的增量来自海上;天然气增量主要来自鄂尔多斯、四川、塔里木盆地等主力产气区域。钟美燕表示,未来国内油气产能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石油年产量将保持在2亿吨以上,天然气将保持增产态势。
煤炭方面,目前来看,国内煤炭供应安全稳定。其中,长协能满足主体消费,进口市场辅助调节,供需结构逐步转向宽松。“具体来看,2023年我国煤炭产量预计新增2.5亿吨,其中增产贡献较大的主要集中在新疆、内蒙古、山西等地,整体供应能力充足,此外,进口窗口近期也在逐渐打开。总体来看,我国煤炭供应以国内为主、进口为辅。”梅肯说。
在梅肯看来,《意见》给我国能源行业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包括从需求角度逐步降低煤炭的使用,增加风电、光伏等装机容量,以更多地使用清洁能源。
钟美燕表示,《意见》有三个关键词:保供、稳价、提质。保供方面,推进项目保供,加强重要天然气产能项目上产。稳价方面,在对外能源的战略上加强合作和产业链的延伸,确保价格的稳定性。与此同时,加快创新,新设一批能源科技创新平台,短板技术装备攻关进程加快,提升能源的转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