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要素环境、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营造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营造区域均衡协同的发展环境等五方面作为主要任务,并围绕以上五项任务明确了39项举措,并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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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到2024年,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均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在市场主体准入、运营、退出等关键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打造一批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点。到2025年,在清除隐性壁垒、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吸引投资的标杆地区,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广东的金字招牌。
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要素环境方面,《方案》提出10项具体举措。首先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按照国家部署建设评估平台,在广州、深圳先行开展评估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将评估范围扩大至各地级以上市。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案例进行监测、排查和归集,对国家通报的案例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将评估结果和整改效果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其次是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通过建立标准化地址数据库,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企业账户预约账号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行智能导办服务。将“一网通办”范围拓展到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推广“一照通行”改革,实现重点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证照信息“一码展示”。探索“一证多址”改革。制定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业务操作规程。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商事登记确认制;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方面,《方案》提出建立线上、线下注销服务专区,集中受理营业执照、税务、社会保险、海关等各类注销业务申请,一次办结注销相关事项等。
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要素环境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优惠政策直达企业,《方案》提出清理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推进一户一表改造。研究建立供水供电供气接入工程投资分担机制。政府采购活动推广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以责任承诺书的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为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方案》提出优化对用地规划、项目招商、土地供应、供后管理和退出等各环节的协同监管,建立产业用地全周期管理机制。建立全省统一归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资源库,支持市场主体采用灵活用工机制,引导有需求的市场主体通过用工余缺调剂开展共享用工。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推动公共交通、路政管理、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开放。
在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方面,《方案》提出9项举措,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四级四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实现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推动省、市、县(市、区)、镇(街)级事项目录同源、标准一致。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线上线下统一业务实施规范;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聚焦与群众企业联系最密切的领域选取20项办件量最多的事项,实现跨市、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广电子凭证应用,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进一步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动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性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支持免费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
强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营造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并明确了6项举措。首先是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关于制造业、农业等领域高水平投资负面清单承诺等,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标准对接,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争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扩大适用“港澳药械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目录。完善法律、会计、建筑、医疗等领域港澳专业人士跨境便利执业模式,优化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的职称申报评审机制。深化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改革。在粤菜(预制菜)、家政、养老等领域制定实施推广“湾区标准”。
《方案》还明确了4条举措营造区域均衡协同的发展环境。其中,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按程序做好试点改革涉及的法规文件修订工作,推进国家部署的101项改革事项清单、150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清单落地实施。广州、深圳要加大改革力度,在审批流程全过程优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企业发展全周期服务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
此外,《方案》强调强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在全省范围内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县(市、区)为单位,分批有序选择基础条件好、改革意识强的区域,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示范,聚焦招商引资、安商稳商、优化办事流程、服务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建设一批吸引海内外企业来粤投资的首选地和集聚区。《方案》还明确了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范涉企财政奖励补贴等奋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