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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中心医院在2020年至2022年间,通过利多卡因等麻醉药物重复收费等方式,发生违法违规收费6.6万余人次,违法违规资金计115万余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0.9万元;
桐庐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因重复收费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分别被处13.9万元、2.1万元、34.6万元罚款……
澎湃新闻8月9日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页面看到,近一个月内,该省多家公立医院因重复收费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处罚。
其中,8月1日由绍兴诸暨市医疗保障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医保局执法人员5月发现诸暨市中心医院涉嫌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该院通过利多卡因等麻醉药物重复收费等25种方式,共发生违法违规收费66248人次,违法违规资金1152944.03元,其中违法违规医保基金支出709028.71元。上述违法违规资金中,自2021年5月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当事人通过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等支出的医保基金计 341809.08元。
诸暨市医疗保障局认为,该院违反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并罚款34.18万余元。
澎湃新闻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查询发现,7月以来有多家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行政处罚,涉及绍兴、嘉兴等地,执法部门包括医疗保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7月21-24日,杭州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第一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开出罚单,违法行为均为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过度检查、串换诊疗项目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其中,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罚金最高,被处医保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计34.6万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违规收费已成为医院医保违规的主要问题,也是重点治理的对象。今年3月,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约121.69万元,被长沙市医疗保障局罚款248万元。
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2021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情况公告,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占收费违规金额比例最大,被检查的68家定点医疗机构中有59家存在此类问题,涉嫌违法违规金额1.5亿余元,占涉嫌违法违规总金额的30%。该局2022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情况公告显示,抽查的48家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公立医院40家、三级民营医院3家、二级以下民营医疗机构5家)全部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问题。
国家医疗保障局曾总结医院乱收费“九大乱象”,包括自设项目收费、套用项目收费、打包组合模板收费、重复收费等。其中关于重复收费的解释为:医院的计费归属是医嘱执行科室,但常出现开单科室与执行科室重复计费的现象,如医嘱下经纤支镜治疗,患者所在科室物价员据医嘱计费一次,由于该项治疗在内镜室进行,内镜室物价员在执行医嘱后计费一次,造成一个医嘱两次计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