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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方法如下:(1)保单贷款须由投保人亲自办理,不受理委托代办;(2)被保险人须在保单质押贷款申请书上签署同意意见;(3)质押过程中,保单由保险公司收回保存,还清贷款本息后再将保单返还客户;(4)申请贷款的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0元,不能高于险种当前现金价值的70%;(5)办理保单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保险单、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须被保险人签名确认)或保单质押贷款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保单质押贷款合同、投保人银行账户存折复印件。
2、2、并非所有保单都可进行保单质押贷款,万能险、分红险、投连险、终身寿险及一些两全保险等险种具有现金价值,可以申请质押贷款。
3、而医疗费用保险、意外险及财产保险等消费型保险并不具有现金价值,就不能凭借这些保单从保险公司获得贷款。
4、扩展资料:如果保单正在自垫(指长期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约定分期交费的情况下,如果超过宽限期仍未能按时交费,保险公司会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垫交保费,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或已作担保、挂失、失效、冻结处理,以及已申请理赔或正在理赔,保险公司均不受理办理保单贷款。
5、更重要的是,在运用保单贷款时,最好不要每次都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尽量需要多少资金申请多少,毕竟保单提供的最本质功能是保障,若以保单贷款的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一旦出现违约,除了经济上的损失,对未来不确定风险的预防也将失去,得不偿失。
6、参考资料来源:太平洋保险-如何用保单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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