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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在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工作基础上,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作为检验制度的一把“标尺”,通过“四个统一”,对实施了一定时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开展评价,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统一部署安排
为了解和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2020年渭南市司法局在全市安排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全面统筹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情况,打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新模式。
统一项目选取
按照后评估工作的部署安排,渭南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统一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评估重点,科学拟定后评估项目,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后评估工作。如市民政局选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合阳县选取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和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澄城县选取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等作为后评估项目开展了评估。
统一评估标准
在评估工作过程中,渭南市司法局统一评估标准,要求各承办单位要采用抽样调查、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严格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绩效性7个方面入手,认真扎实对文件开展“全面体检”,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为文件的废止、修改等提供充足的现实依据,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统一结果运用
对经评估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渭南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应当将后评估结果积极用于文件起草、审核、清理等各项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参考后评估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及建议,确保制定出台的文件建立在对原制度全面、深入的评估论证基础之上,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守好“红头文件”监督管理责任田。
近两年来,渭南市先后对6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实施后评估工作,经评估修改文件5件,废止8件,持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审核、备案、清理、评估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