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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省禄丰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通过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加强指导、督促改造等举措有效改善学校食堂经营环境条件,结合学校食堂特点,认真做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许可审查及日常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风险排查督促整改,完善风险防范措施,特别是一些源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将风险降低到最低,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师生们筑起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严把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关。学校食堂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功能用房布局合理,基本设施设备齐备,从业人员管理符合要求。为督促学校符合标准,该局统一许可证核发标准条件,统一培训,通过完善机制,联合住建、环保及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全面开展“清洁厨房明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堂持续保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安全必备条件,学校食堂新建、改建项目设计图纸选址会审等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功能间布局、设施设备、排污系统设计施工同时进行,既符合建筑设计要求也符合学校食堂相关要求。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学校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求校长参与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食堂监督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针对师生、家长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
加强培训督促检查。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学习基础上,组织食堂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到“明厨亮灶”、6T管理先进示范学校食堂现场参观学习,确保培训效果入脑入心。除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外,注重组织学校食堂在开学供餐前进行食品安全全面自查,并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不定期检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强化食品从业人员安全与服务等意识,加大培训考核和日常健康管理力度。
树立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并重、强化管理与强化服务并重”的管理服务理念,努力建设“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学校食堂。该局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人员能力建设,加大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频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技术指导和相关人员培训。
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在原料验收区、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留样间、洗消间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进一步完善食堂原料采购溯源体系建设,实现来源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推行全市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脂等大宗食品原料全市招标采购统一配送,蔬菜、鲜肉、调味品等实行乡镇统一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与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强化风险意识。截至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378人次,执法车辆77辆次,检查学校食堂199个,检查校园及周边经营者331户次,取缔无证经营5户,规范食品经营台账179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立案查处食品案件1件。(云南省禄丰市市场监管局 张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