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处罚显示,因涉及违反反洗钱规定等,邮储银行、平安银行各被罚3000多万。”
央行公布行政处罚,因涉及违反反洗钱规定等,邮储银行、平安银行各被罚30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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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邮储银行被罚3186万
处罚显示,因八项违规,邮储银行被予以警告,罚款3186万。
具体违规事由如下:
1、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2、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3、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6、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7、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8、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同时,还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具体来看,时任北京门头沟区三家店营业所负责人陈某、时任北京昌平区风雅园营业所负责人高某、时任北京海淀区林业大学营业所负责人侯某颖、时任北京丰台区丰台南路支行代理支行长胡某雨、时任北京丰台区靛厂营业所负责人邵某、时任北京丰台区朱家坟营业所负责人田某梁、时任北京昌平区直属支行行长徐某健,均被予以警告,罚款5万。
时任信用卡中心客户服务处副处长王某虹、时任北京分行运营中心结算处理员王某、时任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吉某刚、时任信息科技管理部总经理李某晖、时任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刘某民、时任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王某明、时任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周某辉、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朱某时,分别被罚2万、2.2万、3.5万、7万、6万、5万、3.5万、4.5万。
02
平安银行被罚没3492.7万
处罚显示,因十项违规,平安银行被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48.67元,罚款3492.5万。
具体违规事由如下: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4、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
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8、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9、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
10、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
同时,还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具体来看,时任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总经理助理史某、时任零售网络金融事业部副总裁谢某英、时任广州分行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总经理徐某、时任广州分行大众客户部(后并入私行与财富管理部)总经理丁某,被予以警告,分别被罚20万、10万、10万、10万。
时任汽车消费金融中心互联网平台团队产品运营团队产品运营岗工作人员张某、时任零售风险管理部信贷运营管理室贷后管理岗工作人员俞某、时任汽车消费金融中心北京分部通州综合团队车抵贷综拓客户经理任某龙、时任信用卡中心渠道平台规划组经理孙某强、时任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靳某阳、时任网金及财富管理事业部总裁李某、时任零售经营及消费贷款事业部常务副总裁(主持部门工作)王某晖、时任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总经理范某延,分别被罚18.3万、1万、0.5万、0.5万、4.5万、6万、6万、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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